章程

2017年4月25日通过 

第一条:名称和地址 
该组织的名称应为圣安东尼奥学院兼职教员委员会,此后将被称为委员会. 

第二条-使命和目的 
The 圣安东尼奥学院 Adjunct Faculty council focuses on the following goals: increasing the visibility and participation of the SAC adjunct 教师 in the college community; encouraging activities which support adjunct 教师 interaction to promot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nd interaction with the full time 教师; providing a voice for adjunct 教师 on issues affecting the community of students, 教师, 政府, and classified staff; and pursuing fair, 为兼职教师提供公平的工作条件和薪酬. 此外, 委员会提供一个论坛,讨论兼职教员关心的问题,并向学院和地区机构提出建议,以加强兼职教员的声音. 
我们相信,通过实现这些目标, 我们将加强我们最重要的使命——教育学生. 

第三条-组成 
第一节.    普通会员应包括兼职和全职兼职教师和继续教育兼职教师受雇于圣安东尼奥学院. 
第二节.    任何院系的兼职教师均可担任代表. 
第三节.    SAC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将向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第四条-资格 
兼任教授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出任校董会成员: 
1.    承诺至少服务1年可续期. 
2.    在所有与理事会有关的活动中,以专业和合议的态度,树立良好的品格和操守. 
3.    在SAC至少教过两个学期. 

第五条-任期 

主席的正常任期, 副主席, 记录的秘书, 理事会代表每届任期一年,任期不限.

第6条-成员的义务

第一节. 所有理事会成员须 
A.    表现出良好的品格和明显的行为,对理事会和圣安东尼奥学院有积极的影响. 
B.    出席并参与定期理事会会议和执行会议. 
第二节. 主席团的职责:理事会应选择三名主席团成员:一名主席, 副主席, 和代表的记录秘书. 
A.    主席:主席履行以下职责: 
1.    主持理事会例会和执行会议; 
2.    如果理事会代表对某一行动问题的意见各占一半,可投决定性的一票. 
3.    根据需要代表安理会. 
4.    在主席不能代表理事会时,应要求另一名成员代表理事会. 
5.    在安理会成员的协助下,并在主席或其指定人员的建议下,制定安理会会议议程. 
6.    如有需要,经出席会议的立法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及同意,委任理事会成员或全体成员担任特别委员会或执行特别任务. 
B.    副主席:副主席将进行以下活动: 
1.    在主席缺席时主持理事会会议. 
2.    根据罗伯特的议事规则维持所有会议的秩序. 
C.    录音秘书:录音秘书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做好理事会定期会议和行政会议的记录. 
2.    每次会议结束后十(10)天内向主席提交一份打印的会议记录副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所有代表. 
3.    提供经批准的理事会定期会议记录,并将其刊登在适当的电子网站上,供兼职人员使用. 
4.    保存一份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的理事会成员名单. 
5.    将所有对立法会有价值的记录存档,包括按时间顺序存档所有会议记录. 
第三节. 代表的职责: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如有需要,积极寻求兼职人员在委员会任职. 
B.    为理事会会议做好准备. 
C.    当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时,从选区中选出一名替补,并在会议前通知主席. 候补代表应代表代表投票. 
第7条-理事会开除 
只有在最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解除理事会官员或代表的职务, 但不限于, 以下几点: 
A.    不履行职责、不参加会议或不提供替代者. (见出勤政策附录) 
B.    不遵守校董会附例所载的政策. 
C.    结束在圣安东尼奥学院的兼职工作. 
解聘应在主席召集的理事会执行会议期间进行 
为了这个目的. 在讨论解雇理由后, 理事会应以所需的简单多数表决解散. 

第八条理事会代表权
第一节.    这把椅子, 副主席, 记录秘书由理事会代表在执行会议上以多数票选举产生. 
第二节.    官员或代表不能再履行其职责的, 他或她将向有关选区的领导人递交辞职信,要求他或她作出新的任命,以完成即将出缺的任期. 保持安理会的充分代表权, 选区领袖应在辞职后三十日内补缺. 

第九条-会议
第一节.    立法会会议应按照最新版本的《澳门新葡新京官方》举行. 法定人数由理事会的简单多数组成. 
第二节.  执行会议 
A.    除安理会成员外,安理会执行会议不对所有成员开放. 如理事会提出要求,理事会顾问可出席. 
B.    执行会议应由主席召集. 
第三节. 立法会定期会议 
A.    会议对所有圣安东尼奥学院的兼职人员、客人和媒体开放. 
B.    会议应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条-委员会
理事会设下列常设委员会. 主席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 
第一节.    政策和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和任何小组委员会将探讨兼职人员关心的问题, 制定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第二节.    专业发展和认可委员会:该委员会帮助规划, 准备, 并实施活动,以提高兼职作为专业教育者的整体有效性,并将扩大对兼职成就的支持和认可. 会员还将鼓励兼职学生参加圣安东尼奥学院的专业发展机会.第三节.    规章制度委员会: 
A.    附例的解释:该委员会须协助立法会解释附例中任何有疑问的部分. 
B.    对章程的修订:如有修订建议, 委员会将审查该修正案,并酌情向理事会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修正案
第一节.    任何修订附属学院校董会附例或采纳新附例的建议,须在校董会定期会议上提交校董会. 
第二节.    附属学院须在校董会就《澳门新葡新京官方》的修订采取行动前至少两星期接获建议修订的通知. 
第三节.    主席应将章程修订建议列入新业务项下的议程,供理事会定期会议讨论. 
第四节.    主席应召开理事会执行会议,就拟议的协议进行表决 
规章制度修订(s). 
第五节.    提出的修正案必须获得简单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第十二条-批准
本章程经董事会三分之二(2/3)票通过后立即生效 
议会代表出席. 
出勤政策附录 

目的
本政策旨在支持圣安东尼奥学院兼职教师委员会(AFC)中所有当选或任命的兼职教师代表的全部贡献。. 所有兼职教师代表将收到一份这份官方政策的副本. 这项政策每年审议一次. 该政策已由兼职学院委员会审查和授权. 

兼职教员委员会出勤问题的定义
当代表成员在没有事先通知亚足联主席的情况下连续三次缺席时,就会出现兼职教员委员会成员出勤问题. 缺席是指代表出席亚足联传统的九次会议和/或由附属学院理事会主办的活动, i.e.在秋季学期开始时举行的年度兼职教师招待会. 

兼职教务委员会出勤问题
如果一个当选/任命的兼职教务委员会成员存在出勤问题, 亚足联主席将立即与会员联系讨论问题. 成员的答复和主席的决定将在亚足联下次会议上由主席与整个亚足联分享.